2017年入党流程及时间[1]
要求入党的同学应自愿向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团支部推荐、党支部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校级机构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进入培养考察期
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季度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工作顺序为:团支部(辅导员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遵守校规、学习成绩、参加活动等情况的了解意见->支委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记录整理党内外评定意见反映要真实。并将测评表装入“党员材料档案”,(党员材料应转为正式党员后再与本人学籍档案合并)。
5、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6、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要时期(特别是“文革”和动乱)及现实表现。
7、短期培训
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学院党总支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和考试。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颁发结业证书并由学校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8、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9、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黑色碳素或蓝黑墨水(不准用纯蓝)填写。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10、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11、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的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6、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12、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或派党支部书记或支委其他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党总支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
13、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的原则,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14、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总支接到学校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学生所在党支部和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入党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