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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我的朋友(1100字)作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0/10 00:26:47 小学作文
忘我的朋友(1100字)作文小学作文

精选作文:忘我的朋友(1100字)作文

  敬爱的卢老师:

  您好!

  我从天印小学转走也快两年了,那里有我四年的回忆,虽然,已经过去那么久了,但在那里的回忆仍旧是记忆犹新。

  这里有您一样好的老师,和我们班一样热情的同学,我真为我的幸运而感到高兴,转到另一个学校还能遇到这样好的老师和同学。

  现在,我的学习成绩也提高了不少,字也写得好多了,我是不是有很大的进步呢?

  在一年级的时候,我和同学们正在操场上玩“冰糕猫”,在不知不觉中,我跑到了学校的植物园中,不小心踢到了一块石头,一下跌倒在地上,当时,我只感觉到一个地方特别疼——膝盖。我慢慢的爬起来,发现膝盖鲜血直流,伤口上面沾满了泥沙。我便哇哇大哭起来。感到身边是一片黑暗。

  这时,我感到有一道光芒正在靠近,缓缓地靠近,那道光芒不是很强烈,也不是很微弱。这时,在我耳边想起了一个温柔的声音:“廖双妮,怎么了?怎么哭了?”我抽泣着说:“卢老师我的膝盖流血了,真的好疼!”“好啦,好啦,不哭了,不哭了,啊!老师带你去医务室。”说完,卢老师就抱着我去了医务室,边走还边安慰我。

  在学校医务室里,洋溢着一股浓烈而又难闻的药味儿,我感到很不舒服。当校医清洗我的伤口时,我一是疼得“泪流满面”。当校医用酒精给我消毒时,我哭得更加厉害,那种疼痛根本让人无法忍受,更别说我们这样的小孩儿。卢老师看我这样痛苦,说:“忍住,忍住,一会儿就好了!”就在这时,他把同学送她的棒棒糖也都给我了。

  我还记得,在我三年级的时候,那正是在上语文课,我的肚子突然剧痛起来,痛得我倒在地上打滚儿,卢老师看到这一现象,就连忙背着我去了医院。

  来到医院之后,卢老师把我轻放在排椅上,忙里忙外的帮我办手续,检查之后,医生说是胃凉,说完卢老师便松了一口气。之后小跑去给我拿药。

  那时之见卢老师呼呼喘气,还把我送回家。

  当卢老师把我送回家时,刚踏出门槛我悄悄地告诉外婆,是卢老师亲自把我送到了医院,还付了医药费。话音刚落,外婆便飞奔出去,我也跟着出去了。

  不一会儿,我们就赶上卢老师了,外婆掏出了钱,就硬塞给了卢老师,可卢老师硬是不要,说:“廖双妮是我的学生,给她付医药费又有什么呢?”外婆想了一想,说:“卢老师,让您破费了,下次可别再这样了!”

  经历这些是以后,之后还经历了一些事卢老师在我心中也不再是老师,而是一位朋友,一位只会为别人奉献的朋友,一位忘我的朋友,这种无私和忘我的精神,真是叫人敬佩。

  朋友,我是第一次这么叫您,希望您以后也为自己想想,行吗?但是,我永远知道,也永远记得,您有着花一样的美丽容颜,更有一颗花一样美丽的心!

  祝您:

  身体健康,青春常驻;全家平安,天天快乐!

  转走的学生:廖双妮

  3月13日

    重庆南岸区长生小学六年级:廖双妮

篇一:小学作文:书是我的朋友

书是我的朋友

从小,我就很好动。父母为了让我静心,便总是多多地为我购置书本。说起来,与书的缘分,好像也就是这样开始,也这样延伸的呢。

六岁以前,我一直与启蒙书为伴,到六岁以后,我的识字量大了,父母便又开始为我购置一些文学类的图书。

但我却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任父母购置再多课外书,我也仍只钟情于国学书籍。久而久之,一种久违,却又熟悉的自豪感涌上心头。我深感国学之博大,同时,也注定与书走完一生。

九岁了,我收到的生日礼物,是一本厚厚的《水浒传》。那时,我颇为骄傲,但同时,也把目标转向了古文。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却急得抓耳挠腮,原来,是因为这本《水浒传》没加注。我感到无比的惭愧,连一本《水浒传》都读不通,更别说古文!渐渐地,我明白了,读古文,要有扎实的现代文学功底。我开始静心学习,不知不觉中,一本《水浒传》,对于我来说,不在话下了。但这也着实不易。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是边读边批注,这一读便就是两年。

十岁了,我也已经将《水浒传》看到了三分之二,但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宋江那么可怜。父亲说,他的命运便是如此,由此,我又开始体味书中的每一个人物。这时的我,与书可谓是形影不离。

书的世界,决不是乏味的黑白文字。由此,我也时常在读书的过程中,产生一两件令人禁不住发笑的趣事。

其他的都忘了,只记得那是一个普通的夜晚,天空黑得如墨一般,深深,且乏味。

我一个人猫着身子躲藏在棉被里,手里的小电筒忽而明亮,忽而昏暗。

我仔细侧耳听了听,家里很安静。

心中掠过一丝狂喜,忙打开那本《明朝那些事儿》。看着看着,我不禁为作者搞笑轻松的描写而轻声发笑。意识到自己笑出声儿了。我自己却没多在意,反而笑得更大声了。

笑声在房间里回荡。

忽然,隔壁传来了“咚咚咚”的脚步声,紧接着,我的房间被妈妈打开。

我还没回过神,见她动作如此之快,只在心中暗叹:“好一连串滴水不漏的动作!”

可是,妈妈显然没意识到自己的“超常发挥”,一个箭步冲上前来,便夺走了我手中的书,还把我骂得狗血淋头。就连临走时也还不忘用她的那双愤怒的眼睛瞪我一两下。

而我,则呆在了原地……

呵,这么说,书也没少害苦我,而我却仍“死心不改”,这精神,也算得上是“可贵”了吧。

今年,我十一岁了,仍旧与书作伴,并且深深地依附上了书。从六岁到十一岁,我从未离开过它,我与它不离不弃。这时,我忽然忆起了那句“走遍天下书为侣”。在这五年,我以书为伴侣,书给予了我丰富的知识,使我的知识面增广,我想,所谓的“走遍天下书为侣”,也正是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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