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的新政和预备立宪有积极方面的意义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5 02:32:00
清政府的新政和预备立宪有积极方面的意义么?
清政府的新政和预备立宪有积极方面的意义么?
清政府的新政和预备立宪有积极方面的意义么?
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尽管它是一次为维护清朝统治的骗局,但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新型的制度,颁布了宪法.裁撤军机处,设立责任内阁,也在形式上标志着旧制度的衰亡.新政中的派遣留学生,编练新军,奖励实业,也促进了中国经济,军事和教育的近代化.
此外,预备立宪骗局的暴露,使立宪派内部开始分化.皇族的集权,引起了统治阶级内部的分裂.清政府空前孤立,加速了清朝的灭亡.
那是一个骗局,只是给当时的立宪派心理上的一点安慰罢了。
派出了五大臣,出国考察,日本,美国,英国,德国。
中国的有识之士认识到西方社会比中国先进不只是在科技上归根结底是制度上的差异,使中国在社会制度上开速发展
中国清政府在辛亥革命前夕宣布为预备实行君主立宪所采取的一系列措置。又称筹备立宪。1905年10月(光绪三十一年九月),清政府派载泽、端方、戴鸿慈、李盛铎、尚其亨五大臣出洋考查宪政。次年,五大臣归国,拟出立宪方案。慈禧太后于9月1日颁布预备仿行宪政的谕旨。谕旨中宣布了立宪的原则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预备实行的时间是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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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清政府在辛亥革命前夕宣布为预备实行君主立宪所采取的一系列措置。又称筹备立宪。1905年10月(光绪三十一年九月),清政府派载泽、端方、戴鸿慈、李盛铎、尚其亨五大臣出洋考查宪政。次年,五大臣归国,拟出立宪方案。慈禧太后于9月1日颁布预备仿行宪政的谕旨。谕旨中宣布了立宪的原则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预备实行的时间是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预备内容是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务,整饬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悉明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这些措施实际是清末“新政”的内容。预备立宪谕旨颁布后,各地纷纷建立立宪团体,海外的立宪派也积极响应。清政府于1908年8月宣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限,同时颁布《钦定宪法大纲》23条,其中关于“君上大权”的14条,规定皇帝有权颁行法律、黜陟百司、设官制禄、宣战议和、解散议院、统帅海陆军、总揽司法权等。11月,溥仪继位。1909年3月下诏重申预备立宪,命各省当年内成立咨议局。12月,16省咨议局代表组成国会请愿同志会,在1910年又3次请愿要求速开国会。10月,资政院在北京成立,亦要求1911年召开国会。清政府不得已将预备立宪期9年改为5年,定于1913年召开国会,1911年先成立内阁。1911年5月,清政府裁撤军机处等机构,公布所订内阁官制,组成新内阁,由庆亲王奕劻任总理大臣。在13名国务大臣中,汉族官僚4名,蒙古旗人1名,满族8名,其中皇族又占5人,被讥为皇族内阁。至此,清政府借预备立宪欺骗国人,达到贵族集权、镇压民主革命的目的完全暴露,立宪派的幻想随之破灭,民主革命更加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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