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上代位权的取得一般是通过委付实现的,委付针对的保险标的损失状态()A部分损失B足额全损C推定全损D推定超额损失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9 10:26:13

物上代位权的取得一般是通过委付实现的,委付针对的保险标的损失状态()A部分损失B足额全损C推定全损D推定超额损失
物上代位权的取得一般是通过委付实现的,委付针对的保险标的损失状态()
A部分损失
B足额全损
C推定全损
D推定超额损失

物上代位权的取得一般是通过委付实现的,委付针对的保险标的损失状态()A部分损失B足额全损C推定全损D推定超额损失
C 在中国大陆法下 委付只适用于推定全损 但是在一些英美法系国家,以及一些中国学者认为,委付同样适用于实际全损.就本题而言,A不对,因为部分损失只是按比例受偿即可.B和D也与委付并不相干.
其实可以这样理解,之所以委付,就是说 被保险人希望获得保险人给予的全损赔偿,而保险补偿原则和公平原则不允许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所谓有得必有失,因此才要委付.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推定全损并不是实际灭失,船舶即使沉了也还有废铜烂铁可以卖.因此,保险人如果获得委付财产还是有利可图的.第三个很重要的点就是,委付使得保险人获得不只有权利还有义务,这也是为什么保险人很多情况下都拒绝委付.
逻辑关系可以这样说;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获得全损赔偿有两种情形
1 是保险人行使提前解约权 (海商法二百多少条我忘了.二百四十几左右吧大概.)
2 构成推定全损,被保险人要求委付.
这里,被保险人可以要求全损赔偿,也可以要求部分损失赔偿
要求全损赔偿的前提是构成推定全损
要提出委付通知,并且不得附带条件
保险人接受或拒绝委付通知不影响全损赔付
就这些吧.大概.不知道你明白了否 我有点扯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