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烧房,犯罪行为,报警!让警察来查个水落石出!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8 19:56:44
放火烧房,犯罪行为,报警!让警察来查个水落石出!
放火烧房,犯罪行为,报警!让警察来查个水落石出!
放火烧房,犯罪行为,报警!让警察来查个水落石出!
近年来阿房宫考古发掘表明,秦始皇与秦二世在位时兴建的阿房宫是没有建成的“半拉子”工程,阿房宫遗址中也未发现火烧的遗迹,这与《史记》中“阿房宫未成”以及书中没有“项羽火烧阿房宫”的记载是相吻合的,即阿房宫没有建成.两度修建未果 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里扼要地记述了秦始皇、秦二世两度修建阿房宫未果的历程: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阿房宫未成;成,欲更择令名名之.作宫阿房,故天下谓之阿房宫.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乃分作阿房宫,或作郦山.” 类似这样的文字,在《史记》中多次出现.从这些文字可以看出,秦朝征调受过宫刑的刑徒和其他犯人七十多万分别修建阿房宮与骊山陵,但当时阿房宮没有建成,始皇想建成后再另选个好名字来命名它.三十七年秦始皇去世,阿房宫未修成,工程被迫停了下来,工地的刑徒都被调到骊山陵去填土.二世皇帝元年四月,秦始皇陵主体工程基本完工,而此时的阿房宫工程已停工7个月.为实现先帝的意愿,秦二世从陵墓工程中调出部分人力继续修筑阿房宫.七月,陈胜、吴广起义爆发.二世皇帝将骊山刑徒全部武装起来前去抵抗,骊山陵墓的封土工程也被迫停工.在当时天下赋税繁重、民不聊生和战事危急的状况下,阿房宮工程即使不停工,也不可能按部就班地施工下去了.于是,秦统治集团内部在阿房宮是否继续修建这个问题上产生了严重的意见分歧.右丞相冯去疾、左丞相李斯、将军冯劫劝阻二世皇帝停止修建阿房宫,触怒二世皇帝,被送交司法官署问罪,三人还因此丢了性命.可见这时的阿房宮工程还没有完成.二世皇帝三年八月,赵高作乱,将二世劫持在望夷宫,逼迫二世自杀.二世既死,阿房宫便成了“半拉子”工程.工程庞大 依据司马迁对秦两度修建阿房宫未果历程的记载,可以推断,阿房宫之所以两度修建未果,与阿房宫工程庞大有一定的关系.《秦始皇本纪》载“(始皇帝)三十五年(前212年)……始皇以为咸阳人多,先王之宫廷小,吾闻周文王都丰,武王都镐,丰镐之间,帝王之都也.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顛以为阙.为复道,自阿房渡渭,独之咸阳,以象天极阁道绝汉抵营室也.”这是《史记》里描述阿房宫兴建规模总体规划与布局的唯一一段文字,它告诉人们这座朝官的设计规模十分宏大,必须分期完成.一期工程是先造前殿阿房,它是未来整座朝宫的主体建筑,是主殿.单是这座前殿阿房宫,其规模就足以惊人:东西宽五百步,约合今700米,南北长五十丈,约合今115米,占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殿上可以容纳一万人就坐,殿下可以立五丈高的旗帜.朝宫的二期工程是在前殿阿房宫及其附属建筑竣工后,以阿房宫为中心,在其周围架设天桥阁道并从殿前直达终南山,还在山顶修建宫阙.又在殿后修建复道,由阿房宫北渡渭水,连接咸阳宫殿,认为这仿佛就像天顶阁道星从北斗星横渡过银河而直达营室星一样.根据《秦始皇本纪》记载,阿房宫从开工修建到秦灭亡,前后延续最多只有4年时间,除去中间一度停工7个月外,实际施工时间还要少得多.在当时落后的施工条件下完成这巨大的夯筑地基工程就已难度很大了,要想完成整个阿房宫工程是根本不可能的.施工人力不足 阿房宫的兴建自始至终还存在着施工人力不足的问题.自公元前212年开工时起至公元前210年秦始皇突然病死这一年多的修建工期内,阿房宫工地的施工人数究竟有多少,《史记》里虽然没有明确记载,但总数是不会超过20万,或者还更少些.秦始皇病死后,为尽快完成骊山陵墓,阿房宫工程曾停工7个月.后为实现先帝的意愿,二世皇帝从陵墓工程中抽出部分人力继续修筑阿房宫.但这些人应该为数不多.据南宋洪迈《容斋三笔》载“作阿房宫,……近山无大木,皆致之远方,两千人曳一柱,以木为轮,随而易之,计一柱之费已用工数十万.”可见,在当时运输条件极为落后的条件下,去千里之外四川、湖北的深山里采集木材,没有数年时间是完成不了的.这样,阿房宫工地的刑徒被一分为四:一部分去四川、湖北采集木材;一部分去北山开凿石料;一部分外出取土,而取土工程中是要消耗大量人力的;剩余部分便留在工地夯筑地基,故留工地施工人数明显不足.由此分析,秦代阿房宫在修建过程中,因其工程规模过于庞大,施工过程中人力又不足,加之修建工期前后仅有3年左右时间,工期太短,所以导致秦始皇、秦二世两度修建阿房宫均以“未成”而告终.而所谓的项羽火烧阿房宫可能只是民间话语中附会出的一段伪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