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啊?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9 10:04:27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啊?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啊?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啊?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
  1.人民民主专政
  (1)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也是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要求.民主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所谓国体,就是国家的阶级性质,即国家的权力由社会的哪个阶级或哪些阶级掌握.所谓政体,主要是指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即体现国体的具体政治制度.
  (2)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规定表明: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政权.
  (3)人民民主专政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同我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斗争中的一个创造.我国现阶段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4)人民民主专政是适合中国国情和革命传统的一种形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5)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就是要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护人民的利益,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统一与稳定;坚持人民民主专政,首先要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证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还必须充分履行国家政权的专政职能.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
  (2)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度根本不同.所谓“三权分立”,就是把国家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法院和政府独立行使,同时又相互制约,维持权力均衡.但这种制度是与资本主义国家的私有制经济基础、资产阶级国家性质、阶级关系和政党制度相适应的,是为维护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
  3)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是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形式.
  (2)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是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及社会各民主人士的共同选择.
  (3)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但这种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邓小平曾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也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5)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一种社会主义的新型政党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制有根本的不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两党制或多党制,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实质是资产阶级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在政治上的反映.表面看来是不同政党“轮流执政”,实际上只不过是资产阶级把政权从左手换到右手,又从右手换到左手,最后受益的是资产阶级而不是广大人民群众.我国的政党制度建立在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同社会主义国家国体的性质相适应.
  (6)判断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究竟好不好,要从它的基本国情出发来认识,要从它的实践效果来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稳定的成就,充分彰显出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实行这种制度,体现了我国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合作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2)民族区域自治是在统一而不可分离的国家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
  (3)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第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据.第二,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第三,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异,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条件.
  5、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基层民主是我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各阶层人士,在城乡基层政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的民主权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民主权利,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具有全体公民广泛和直接参与的特点.它不仅是一种基层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而且作为国家制度民主的具体化,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
  (2)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方面是因为发展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另一方面是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发展基层直接民主,有利于提高全民的民主素养,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创造条件.
  (3)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城市社区民主政治建设.
  (5)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
  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
  (2)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3)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应注意把握: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也就是党领导人民实行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4)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第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
  第四,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2、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1)社会主义法律是人民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所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和执法原则,是人民当家作主和治理国家的基本方法.法制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都离不开法制的健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2)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可以用 16 个字来概括,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民主和法制都是逐步建立、发展和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需要一个逐步发展和完善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三.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民主政治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六大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2)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3)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
  (4)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1)政治体制,是指政治制度的具体表现和实现形式,主要是指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等具体制度.邓小平指出:“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治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
  (2)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3)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态度积极,又要步子稳妥.
  (4)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绝对不能照搬西方政治模式.
  3、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1)民主、自由、人权是人类的普遍追求.科学理解和正确处理民主、自由和人权问题,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面临的重要课题.
  (2)“民主”是政权的一种构成形式,“自由”则是政权给予公民的政治权利.“人权”泛指人身自由和其他民主权利,主要包括生存权、经济权、政治权、文化权等.
  (3)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情况说明,任何一种民主的本质、内容和形式,都是随着本国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发展的.
  (4)民主的形式是多样性的,没有统一的标准.民主的形式很重要,没有特定的形式,民主的实质性内容就体现不出来.但是同民主的实质相比,形式毕竟是第二位的.
  (5)社会主义民主是多数人的民主,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高形态的民主,它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它和资本主义民主的最大不同在于广大人民群众翻身作了主人,获得了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利.
  (6)自由同样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有其实际的内容.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主义自由解决了资本主义自由无法解决的最广大劳动人民群众实际行使自由权利的问题.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政权在人民手中,这是最大的政治自由;公有制为主体,从经济基础上铲除了金钱对自由的束缚.与此同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开辟了人类自觉创造历史的新时代,使人们在思想上获得了空前自由.
  (7)人权作为权利的一般表现形式,是社会的产物.人权的基础是生命的生存和发展,没有生存权,其他人权均无从谈起.我们强调,人权不仅包括个人权利,还包括集体人权,不仅包括政治权利,而且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权利.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人权.
  (8)人权是具体的、相对的,不是抽象的、绝对的,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状况、经济发展、历史传统、文化结构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
  (9)民主、自由、人权,核心是民主.公民权利的实现和发展,都要通过国家政权,依赖国家政权.只有人民掌握政权,巩固和发展政权,人民才会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民主、自由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