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34条和物权法245条的区别 我怎么感觉差不多呢.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6 06:03:38

物权法34条和物权法245条的区别 我怎么感觉差不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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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34条和物权法245条的区别 我怎么感觉差不多呢.
《物权法》: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四十五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这两条规定是有区别的.34条是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规定,245条是占有回复请求权等规定.占有是人对于物管理的事实,占有是一种事实,是一种财产权益,而34条规定的是物权请求权之一.通过阅读法条规定可以发现,占有的回复请求权受“一年”期间的限制,而物权请求权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在学习物权法时对“占有”的学习是难点,但参阅相关书籍,努力学习,是能够较好理解的,且对我们学习理解物权有非常大的帮助.
以上简要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