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正确解决农民工问题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8 06:01:08
怎样正确解决农民工问题
怎样正确解决农民工问题
怎样正确解决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申论热点:如何正确看待农民工问题.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产生的独特社会现象.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 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大量外资企业陆续兴办,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非农就业机会,带动了一批又一批的农民进城务工. 目前,全国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其中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达1.2亿左右.农民工对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他们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闯出了一条城乡融合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事实说明,农民工是一支不可缺少的新型劳动大军.但另一方面,农民工数量巨大,无论是从农民工自身的文化素质、技能水平、生活条件而言,还是从政府及社会的引导、管理、服务而言,都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对于农民工问题,党和国家一向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农民工问题产生的四个深层次原因 1.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是产生农民工问题的体制性根源. 2.相关法律不健全,法制不完善. 3.政府管理和职能转变不到位. 4.企业社会责任弱化,农民工自身素质偏低. 一是农民工的工资长期偏低而且拖欠现象相当普遍.长期以来,有些地区农民工工资几乎就没变过,即使有增加,幅度也很小,赶不上物价的上涨.近年来,尽管各地清欠农民工工资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拖欠事件依然屡有发生.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农民工工资拖欠仍达到1000亿元,其中建筑企业拖欠工资的比例为72.2%,仅有6%的农民工能按月领取工资.部分地区和行业出现“民工荒”的直接起因,就是企业开出的薪酬过低. 二是工作条件差,技术培训少,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缺乏社会保障.农民工在城市所从事的大多为脏、累、苦、差的职业,工作环境状况堪忧.据统计,我国农民工群体中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占76.4%,再加上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导致农民工伤病较多.目前农民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分别为33.7%、10.3%、21.6%、31.8%和5.5%;而农民工的企业补充保险、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商业保险的参保率更低,分别为2.9%、3.1%和5.6%.农民工一旦出事,很难得到应有的补偿,生活往往陷入困境. 三是子女上学、生活居住、文化需求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长期以来,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入学的问题一直未得到很好的解决.城市公办中小学一般不接受农民工子女上学,而一些适合普通农民工子女上学、收费低廉的民办简易学校,在一些地方却得不到承认,有的被强行关闭.农民工由于收入微薄,所以居住条件比较差,通常是多人挤在一间小小的出租屋里,卫生、安全等方面均存在着隐患.由于长期远离家乡,业余生活贫乏,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还远远得不到满足. 此外,大多数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缺乏系统的就业培训.他们的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也亟待提高,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不懂得通过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 怎样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民工已成为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他们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在建筑业、采掘业中占到近80%,在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占到50%以上.人们很难想象,如果农民工一旦消失,我们的经济该如何发展,我们的城市该怎么运转.农民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 因此,在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矛盾多发期之时,关心和保护农民工,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化解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对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使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而要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就必须充分调动农民工群体的积极性,实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做好农民工工作,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必然要求解决好农民工在劳动工资、就业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做好农民工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和谐安定的社会局面.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战略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农民工队伍的出现和壮大,是我国特色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正确抉择和有效途径.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必将是长期的.我们必须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并从我国国情出发,正确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能否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 解决好农民工问题从何处入手? 2006年新春伊始,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全面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 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基本原则: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做好农民工工作的主要任务:1.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2.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3.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4.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5.切实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6.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7.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公务员考试申论《申论热点:如何正确看待农民工问题》(). 文件颁布后,在广大农民工中引起热烈反响,也受到整个社会的普遍关注.人们相信,这个《意见》的实行,必将会给两亿多农民工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解决好农民工问题,必须认真落实《意见》精神,按照《意见》的部署,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履行好相应的管理、引导、服务的职责,形成推动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合力. 首先,要抓紧解决当前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彻底清理和取消对农民工的一切就业管理限制、收费和歧视性政策,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抓紧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加大监管力度,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着力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 农民工远离家乡,置身于陌生的环境,需要得到各方面的扶持和照顾.输入地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把农民工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多为农民工排忧解难,统筹解决他们在就业培训、子女入学、公共卫生、居住场所、文化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根据市场需求,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和“春风行动”,搞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免费就业服务.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以输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把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经费预算,实行同等待遇. 什么是“春风行动”? 从2005年开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每年春节后在全国组织开展为农民工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送信息的“春风行动”. “春风行动”的主要内容,就是利用春节后农村劳动者进城求职务工高峰的关键时期,广泛开展有关农民进城求职务工方面的政策宣传,并通过组织大型招聘会等多种方式,集中各方面的力量为大批进城求职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同时,坚持“两条腿走路”,把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既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要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增加农民在当地的就业机会.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积极稳妥地发展小城镇,提高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使他们进退有路. 另一方面,要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解决长期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所带来的深层次问题.比如,通过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适当放宽农民工在城市落户条件,积极稳妥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户籍问题. 农民工到底姓“农”还是姓“工”? 农民工,顾名思义,是“农民”和“工人”的结合.那么,农民工究竟该姓“农”还是姓“工”呢? 可以说,这是农民工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回答这一问题,必须从农民工队伍自身的发展变化中去寻找. 20多年来,农民工队伍本身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除了一部分亦工亦农的季节工外,绝大多数进城就业的农民工与土地之间已没有劳动和收入上的关系.他们长期在城市就业,取得工资收入,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并在很多行业已占从业人员的半数以上.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的调查,农民工已占企业员工总数的近60%. 2003年9月召开的中国工会十四大提出,“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工人阶级的新成员和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加入工会被首次写入这次大会的报告.2004年初的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第一次明确认定“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出这样的论断,有着充分的实践依据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农民工的数量,已超过了传统上由城镇居民构成的产业工人,使中国产业工人队伍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把长期在城市就业的农民工确认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大地壮大了工人阶级队伍,有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对新生社会阶层的凝聚力.同时,它有助于提高农民工的政治地位,消除对农民工的社会偏见和歧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问题的最终解决,进而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农民工,这一活跃在城镇和乡村中最积极、最能干、最可敬的新生力量,他们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也在塑造自己.随着《意见》中各项政策措施逐一落到实处,一定能够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有力地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