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如何认识世界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7 16:46:12

我们是如何认识世界的?
我们是如何认识世界的?

我们是如何认识世界的?
李泽健 要想弄明白物质、运动和时空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就必须要先了解人是怎样认识这个世界的,如果这一点不清楚,那我们可能永远也搞不清楚物质、运动和时空之间的关系. (一)我们无法知道世界究竟是什么 世界究竟是什么我们是无法知道的,其实,这个问题最终追问的还是物质本身究竟是什么,而这一点却恰恰是我们无法回答的.这主要是因为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事物自身不能说明自己是什么 一事物存在与否,不只取决于它自身是否存在,还取决于它能不能够让别的事物“知道”它的存在,或者说它能不能被其它事物所“感知”.“存在就是被感知”这句话应该是正确的.但是在这里,我们不能像贝克莱那样把“感知”狭隘地理解为人类自身的“感知”,它应该是包括人和其它所有事物在内的“感知”.如果人和其它所有的事物都不能“感知”一个事物的存在,那么这个事物也就等于是不存在的.
事物自身是不能说明自己是存在的还是不存在的,它也无法说明自己究竟是什么,它只能通过相互作用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只有通过对其它事物施加作用,它才能够“告诉”别的事物自己的存在,才能够表明自己是什么.2、 事物只能通过“感知”自身的变化来“认识”别的事物 任何事物都无法先天知道别的事物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也无法凭空“感知”别的事物.它们只能通过“感知”自身的变化(反应)来“感知”其它事物.事物自身的这种变化(反应)来自于其它事物的作用,其它事物对它施加了作用,从而引起它自身的一些变化.事物正是通过感知自身的这种变化来认识其它事物的.棉花在燃烧中“认识”了火的温度,石头在破碎中“知道”了铁的硬度.3、人只能通过感觉来认识世界 事物自身不能说明自己是什么,人也无法先天知道它们是什么.人是通过感觉来认识事物的,感觉是人关于世界的一切知识的源泉.外界刺激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感觉器官中的感受器将这种刺激转化为神经冲动,传入神经把神经冲动传输到神经中枢,神经中枢通过感受这种变化来认识世界. 认识的这种产生机制决定了我们不可能知道事物本身究竟是什么.因为,从本质上讲,感觉只是来自于我们大脑里的一种东西,它是外界事物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以后在人的大脑里产生的一种变化,是外界事物与人体共同作的一种效果.很显然,对感觉效果的认识并不能等同于对事物本身的认识. 感觉只能告诉我们它感到了什么,但它不能告诉我们感觉的对象本身是什么.一个手指,碰掉了桌子上的一个苹果,苹果掉下来,砸在一个电源开关上,开关接通电路,引爆了1万公里外的一个核弹,于是核弹爆炸了!在人的感觉过程中,参与作用的各种细胞数以亿计,外部事物转化为人的感觉,其复杂程度不亚于手指引爆了核弹,如果把核爆比作是我们的感觉的话,那么外部事物就是碰掉苹果的那个手指,很显然,无论如何我们也不能把对核爆的认识等同于那个手指. 长期以来,科学在探索世界的本原问题上也做出了坚持不懈的努力,然而它却始终回答不了世界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们看见了一个物体,然后把这个物体叫做狗.那么,这个狗究竟是什么呢?科学告诉我们它是由皮毛、肌肉和骨骼组成的,那么这皮毛、肌肉、骨骼又是什么呢?科学告诉我们它们是由分子组成的,分子又是什么呢?分子是由原子组成的、原子是由原子核和电子组成的…….每一次的追问,科学都要把事物分解一次.然而,每一次的分解,我们都只是得到了一些比原事物更小的部分,都只是给它们起了一个名字而已,我们还是始终不能回答它本身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分解至最后,科学终于发现原来分解掉的正是想要找到的那个东西.就像盲人无法体会色彩是什么样子一样,我们也永远无法知道世界究竟是什么. (二)我们无法认识世界的真实面目 撇开世界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不谈,那我们能够认识世界的真实面目吗?诸如,物体的形状、运动变化过程等等,它们是我们所观察到的这个样子吗?我们观察到的现象与它的本来面目相一致吗?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到也是非常让人失望的. 颜色不是事物本身的东西,声音不是、味道也不是……,我们通过感觉得到的都不是外界事物本身的东西.这一点注定了我们永远都无法认识这个世界的真实面目.比如,我们对物体形状的认识是这样的:感觉器官接受到了一些光线,这些光线在我们的头脑中产生了颜色、浓淡、明暗等感觉,通过判断颜色、浓淡、明暗等感觉,我们产生了对物体形状的认识.在这一过程中,我们的眼睛接受到的只是物体反射光线的很少的一部分,大量的反射光线都没能进入我们的眼睛,所以,我们对物体形状的认识不只是主观的,而且还是不完整和不全面的. 知道电影、电视机构造原理的人都明白,电影原本只不过是一张张不连续的静止的画面,电视也只是通过电子枪一行行扫描出来的东西,然而就是这样的一种枯燥无味的东西却让我们每个人都看得如痴如醉,因为我们眼里所看到的和它实际发生的完全就是两码事情. 感觉不能帮助我们认识世界的真实面目,那么,科学能够我们实现这个目的吗?目前看来这一点也是很难做到的,因为科学也有它自身的局限: 1、与我们的感觉系统一样,所有的科学观测仪器也都是一种接收、转化装置,它得到的结果也不是事物本身的东西. 2、科学仪器的观察结果最后还必须转化为我们的感觉信号才能为我们所认识. 3、科学仪器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台仪器能够帮助我们看清空气分子在空中是怎样运动的. 4、我们无法知道究竟什么才算是世界的真实膜样.同一个物体,在远处看和近处看是不一样的,肉眼看和用放大镜看是不一样的,放大倍数不同看到又不一样,那么哪一种才算是世界的真实样子呢?谁又能保证我们的眼睛就不是一套放大或者缩小装置呢? 下面是一张北半球的星空图. 科学告诉我们,北半球的星空就是这个样子的.但是,这张图是对星空的真实面目的描述吗?假设我们有足够快的速度,一秒钟之内能够到达所有的星球,那么按照这张图所指示的位置,我们可能连一个也找不到.因为我们所看到的只是这些星体数千万年前甚至上百亿年前发出来的光线,而此时此刻这些星球究竟在哪里,估计连上帝也不知道. (三)认识是观察现象与事物之间的一种对应关系 我们既不能知道事物本身是什么,也不能知道它的真实面目是什么样子,这岂不就等于说我们是无法认识这个世界了吗?然而事实却是我们不但可以认识这个世界而且还可以改造这个世界.那么,我们究竟认识了一些什么呢?我们所说的认识又是什么呢? 1、 给事物起了一个名字 “在日常生活中,知道一个东西无非就是意味着给它一个恰当的名称.”(《普通认识论》 [德]M.石里克著李步楼译商务印书馆第23页)我们无法知道事物本身是什么,但我们可以起个名字指代它,我们所谓的认识也就是知道它的名字而已. 2、 认识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 首先是观察现象与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观察现象虽然不是外界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东西,但是它与事物之间存在着一种严格的对应关系.我们不知道事物的本来面目是什么,但我们知道自己观察到了什么.我们把观察到的现象与外界事物一一对应起来,藉此我们就能够认识这个世界了.我们认为事物就是我们所观察到的这个样子,并且把这个样子存贮下来,当事物再次出现时,我们就与原有的存贮记忆进行比较,如果相同就认为它们是同一事物.其次,我们认识的是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包括整体与部分、事物与其它事物之间的各种对应关系. 当你看到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时,你上前说:“小姐,请你吃饭好吗?”这时,她一定会是满脸的诧异:“我又不认识你,为什么要跟你吃饭?”这句话表面听起来很正常,但其实它是一句非常奇怪的话——你人就站在她面前,她居然还说不认识你,那她究竟要认识什么呢?如果你继续说:“我个头一米八零,体重80公斤,三围……”她一定会说:“你有病啊!”碰到这种情况,你郁闷吗?究竟怎样她算是认识了你呢?这时,如果你说:“我叫李四,在某单位上班.”她会说:“哦……”这个“哦”的含义其实就是表示她正在认识你,如果你继续说:“我爸叫李刚,我家有的是钱!”这时,你就会听她说:“有几个臭钱你就了不起啊!你这个杀人犯!”这下子她算是彻底认识你了…….从这些对话中,你可以看出,她所说的认识其实就是指你的名字和各种社会关系. (四) 我们又是如何认识这个世界的呢?我认为,人的认识过程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观察探测 这一阶段对应于人的感觉过程.在这个阶段中,人们主要是对外面的物理世界进行探测,通过感觉系统接受外部刺激,生成各种各样的感觉. 2、 标示 对应于人的知觉过程.在这个阶段我们把观察到的现象与外部事物一一对应起来,并把它赋予事物本身——认为外部事物就是我们观察到的这个样子.比如,当我们看到红苹果时,我们就认为苹果是“红”的;听到小提琴演奏的声音时,我们就认为声音是从小提琴发出来的;看到浪花时,我们认为浪花就是我们看到的这个样子. 在这个阶段我们还要进行一项工作——符号标示,就是用各种各样的符号来表示事物.比如,给事物起个名字等等.这个阶段实际上就是给事物贴上各种感觉标签的过程. 3、 解释 大概可以对应于人的思维过程.在这个阶段我们要完成两个工作,一是为了认识方便,我们对事物进行分割和再标示,比如,把一个瓶子分为瓶口、瓶底、瓶身等.二是对各种观察现象及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解释.比如,牛顿看到苹果落地,就把它解释为受到了万有引力的作用. 4、 形成科学认知体系 总结经验,积累对事物的各种认识,形成理论体系.然后再用理论来指导各种认识活动.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认识既不是要说明事物本身究竟是什么,也没有反映客观事物的真实面目,它只是我们对事物的一种标示和解释,就这点而言,我们可以说认识只是我们描述世界的一种方法而已. 我们所认识的世界不只是与世界本身有关,它还与我们认识世界的手段和描述世界的方法有关.认识手段不同我们所观察到的现象就不同,对世界的标示就不一样,描述方法不同,我们对事物之间的关系认识就不一样.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能把认识与客观世界等同起来,思想的混乱大多是由于我们错把认识等同于事物的真实面目.比如,还原论、系统论与整体论之争.其实它们都只是我们认识世界的一种方法而已,世界并不因为我们认为事物是组成的,它就会由部分组成整体,也不会因为我们认为事物是一个个的系统,它们就真的是一个个的系统……. (五)判断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 如果说认识只是人们描述世界的一种方法,那我们又如何能够保证它的正确性呢?下面有三个标准: 1、实证 我们对事物的标示与解释要与观察结果相符合.在一次认识中,我们可能无法判断认识正确与否,但是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入,错误的标示和解释就必然会出现与观察结果不相符的现象.比如对颜色的认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都一直认为颜色是物体本身具有的东西,光学出现以后,人们就发现原来的认识是错误的. 2、自洽 科学理论体系是在总结了大量事物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如果原来的一些认识是错误的或者是不合理的,那它必然会与该体系内的其它标示和解释发生矛盾.如果一种理论不能自洽,那就意味着它对世界的认识是不合理的. 3、促进人们的认识进程 既然认识只是对事物的一种标示和解释,那么就会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对同一个世界的标示和解释是多种多样的——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描述模型(理论体系).其实,这种情况是非常正常的.就拿各门学科来说,一般情况下,老师是这样教育学生的:各门学科之间存在着普遍联系,语文学习不好会影响数学的理解能力;数学不好会影响物理、化学成绩,因为它们都需要计算…….其实,这些解释都只是一种表面现象.深层次的原因是:人类现有的各种学科都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因为它们是在描述同一个对象——世界.各门学科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它们是在不同的侧面、用不同的方法来描述同一对象.我们眼前的一个小小的茶杯几乎就能将所有的学科统一在一起:哲学、心理学、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经济、美术、逻辑、伦理……. 原则上,只要这种描述方法能够符合前面的两个条件我们就不能说它是错误的.那么在不同的描述方法之间还有没有一个比较的标准呢?当然是有的.虽然我们不能说一种理论体系是对还是错,但我们还能够判断它的优与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