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受屈辱的历史签定的条约有哪些?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7 21:02:32

中国受屈辱的历史签定的条约有哪些?
中国受屈辱的历史签定的条约有哪些?

中国受屈辱的历史签定的条约有哪些?
一次鸦片战争所依次和英国订立的
第一阶段《穿鼻草约》割让香港赔偿烟款六百万恢复广州通商
第二阶段《广州和约》赎城费六百万损失费三十万
第三阶段《南京条约》割让香港赔款2100万五处通商协定关税废除公行制度
还有补充的《虎门条约》
与美国订立《望厦条约》规定领事裁判关税协定领海权和建立教堂医院
与法国订立《黄埔条约》要求与英美有同等待遇
后与比利时挪威瑞典也订立条约
以上条约后来又多次修订
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
与英法的《天津条约》各赔偿军费二百万,英侨民二百万.减税,开放长江三口等多处商口
与俄《瑷珲条约》割让六十万领土
与美国《天津条约》获得与英法同等利益此外还有补充的《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海关税则》
《北京条约》对英法赔款增加到八百万,对俄割让四十万领土
与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割让领土四十四万
甲午战争与日本
《马关条约》赔偿二亿两白银、割让台湾辽东,通商口岸四个,开设工厂.后来又赎辽东
与俄法英德借款赔付,牺牲了大量主权,彻底轮为半殖民地,利息也是天文数字.
《辛丑条约》《辛丑条约》共12款,另有19个附件,主要内容有:1.赔款.中国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9.8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外国可在自山海关至北京沿铁路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4.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必须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予革职,永不叙用.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5.对德、日“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牌坊.6.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7.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