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是怎样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7 20:38:46
改革开放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是怎样的?
改革开放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是怎样的?
改革开放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是怎样的?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三步进程\x0d我一直认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最主要的方面有两个:一是宏观的经济机制——社会资源的配置方式——要由计划体制转换为市场体制;二是微观基础——企业制度——要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也就是按符合“国际惯例”的要求来重构.并且这两大方面的改革是相互关联、约束而不可脱节的.换句话说,也就是宏观机制转换与微观基础再造必须双管齐下.所以,笔者在1987年任莱阳市体改委主任时,曾提出过中国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将伴随着宏观经济体制的转换依次走完三段历程,即:身份革命;经营权革命;所有权革命,并被各级体改部门转报,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历史的车轮又艰难地向前转动了六年.其间中国企业体制改革又经历了许多探索,虽然这些探索有痛苦和迂回,但总的取向是按着上述“三个阶段”前进的.\x0d我们面临着一个跨世纪的时期.再过一个六年,本世纪就要结束了,中国企业体制改革的目标也当属胜利在握了.所以,现在来叙述这三个阶段,会更加清晰,更易理解,因而也会更有理论与实践价值.\x0d身份革命:中国企业体制改革的第一阶段\x0d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如火如荼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中国的城市经济体制也受到了一系列的冲击.其中最迫切的问题便是如何调动企业活力.到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中国的企业基本上是在高度计划化的经济体制之下生存的,企业的结构类型呈现为生产型.国家逐步对企业采取了扩大自主权、减税让利、赋予企业以利益动机等措施来培育企业的商品经营意识并为其独立经营提供了部分政策性保障.理论界也对企业提出了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的倡导.此时企业的身份开始了由政府附属物向相对独立的商品经营者的方向转变.国家对企业所设置的“计划笼子”开始宽松了,企业的自主权扩大了.到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决定》,首次将我们的宏观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改述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并明确地指出企业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这是中国在理论上打开“商品经济”大门的一个重要的历史性标志.在此之前,在经济理论界,“商品经济”几乎是个禁区.中国经济学理论实际上也是由此走上自身的重构道路的.在理论界,相对于“哲学的贫困”来讲,确实一度出现了“经济学的繁荣”.在此时期,中国的企业终于被正名了.这一转变内含了深刻的意义.一是企业既然是商品经营者,则国家的宏观经济机制必须由计划转向市场;二是企业的人格开始走向独立,厂长的两眼开始由盯“市长”转向了盯市场.随后,国家又相继推行了厂长负责制、任期目标责任制、调离审计制的“三制”改革,期望企业能够成为真正的商品经营者.此时期我国的宏观机制转换与微观基础再造这两条线上的改革,用力点在企业体制改革上.随着企业体制改革的进展,我国宏观体制上的不适应越来越清楚地被暴露出来,迫使我们加速了由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也即市场经济的转换.我把这一现象称之为“撞击反射效应”.\x0d经营权革命:中国企业体制改革的第二阶段\x0d继企业体制的第一步变革后,有一个问题在一直困扰着我们,使企业的自主权很难落到实处.许多已下放的权力又不断地被政府部门截留或干脆收回.这就是企业的资产所有权是国家的,企业是国营的.而这种所有权的行使权力又是被分割在若干政府部门的手中,有的甚至掌握在党务部门(如企业领导干部的任免权).而企业对自身所持有的资产只有占有与经营的权力,且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内含与外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又是很难界定清楚的.于是,在下放企业自主权的过程中,各政府部门“恋权”与厂长、经理“望权兴叹”的问题便成为不可避免的了.以致于一个时期中,中国的厂长们发出了“给厂长松绑”的大声疾呼.这说明了我国公有制企业要求走向真正的人格独立的欲望越来越迫切,也昭示了一个趋势,中国对企业的管制权必须由“人权管制”走向“金权管制(市场规律管制)”与“法权管制”.这就导致了1987年中国企业体制改革终于迈出了第二大步,这就是以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也即被称为“两权分离”的承包制的普遍推行,由于承包制的推行,主要的是解决企业经营权的问题,所以我将这一阶段的改革称为经营权革命.\x0d在全国各地承包制的推行过程中,所选择的承包形式各式各样,对经营权内容的界定众说不一,迈出的改革步幅与力度也参差不齐,但有其明显的共同点:一是都主张企业与政府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应改为契约关系,即都采用承包合同的形式来界定双方的责、权、利分配.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政府部门不再乱干预企业;二是都主张要加大对企业经营者的压力,期望将国有资产的损益责任具体化到承包人的头上,逐步引导企业走向按“国际惯例”来管理企业的轨道.三是长时期的企业体制改革的探索和承包制操作过程中的“发包方”确定,使大家都看清了一个问题,即国有资产的管理权随着政府行政机构的膨胀被分割瓜分了,以致于行使发包权力的“民事主体”的确定都成了一大难题.所以大家都主张要重塑国有资产管理者的整体形象,这样,各地的“国有资产管理局”便应运而生了.沿用了多年的“国营企业”的称谓在宪法上也被改为了“国有企业”.还有,不少地方在承包人的选拔方式上大胆引入了竞争机制,实行了公开招标竞争的选拔方式,这对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也产生了强有力的冲击.总之,这一阶段的改革,步幅和力度都较大,国有企业大有发奋来个“脱胎换骨”的劲头.全国各行各业的改革调子也叫得很响,企业的环境确实宽松了不少.党的十三大提出的“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改革思路,已预示了中国企业的改革前景便是走向市场.这一思路也把宏观机制转换与微观基础再造这两大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点统一在了一起.\x0d产权革命:中国企业体制改革的第三个阶段\x0d前两大阶段的改革,无疑对启动企业活力均起到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但一个要害性的问题在这两个阶段的改革中却只能涉及而不能解决,即企业缺乏产权动力,国有资产实质上处于虚置状态的问题.从承包制的实践结果来看,只是在有限程度上启动了企业的活力,国有企业实质所具有的发展潜力并未得到充分的发挥.企业的短期行为、负盈不负亏、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企业承包人的权力缺乏约束等问题极为突出.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人归罪于承包制,这是不公正的.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则要求的企业制度未能确立起来,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便是产权形式构造得不合理.承包制只不过是以其自身的特点将旧的企业制度的缺陷反衬得更加清晰而已.近两年,为了弥补承包制的缺陷,我国自上而下地要求在企业内部开展了“破三铁”(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活动,有成效但不大.关键原因在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可见,构造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问题不能回避.\x0d中国当前走的是市场经济道路,这一点恐怕现在无人出来吵闹了.产权关系问题,这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商品经营者的利益动机可以还原为追求产权的膨胀,这几乎是个经济学常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有一个观点:分配,首先是生产条件的分配.这儿所讲的生产条件,我想应该是指生产资料,也就是企业产权的对象物,至少是与这个问题有关.\x0d产权制度问题,是个敏感的、爆炸性的政治问题.当今的经济学家们在它面前既跃跃欲试,又对其畏首畏尾,生怕失手引爆而伤及自身.所以有人把这个问题称为“恼人的产权问题”,我在1989年春曾写过一篇题为“保留所有权,活卖占用权——对小型国营企业实行承典制的构想”的小文,就生怕有主张私有化的嫌疑,迟迟不敢发表,虽然文中已再三申明我不主张将公有制企业实行私有化的观点.\x0d第一,现行的产权制度导致了现行企业制度的四大缺陷.在现实中,有一种普遍的现象(当然不是全部)不容我们忽视,在同等劳动力、同等资金、同等技术装备的前提下,为什么我们的国有企业干不过资本家的企业,这说明我们的企业制度不合理.综观国有企业,我认为现行体制有四大缺陷:一是产权虚置,导致了企业缺乏追求产权膨胀的动机,产权责任也不可能人格化,职工对企业资产的安全与否态度淡漠;二是高度计划化的劳动力分配体制,导致了企业大量的“隐性失业”现象,再加上人事制度上的不合理,大量人才难以有效利用;三是事实上的不按绩付酬的分配制度,调动不起职工的积极性;四是现行的企业领导体制导致了不应有的行政干预,使企业很难将全部精力用于市场.由于这四个方面的缺陷,使我们的企业机制不符合“国际惯例”的要求.这是国有企业在孕育之初即形成的病胎所遗留下来的病根.其病根之根又在于产权结构及运行机制上的严重不合理.\x0d第二,现行的产权制度是诱发企业产生短期行为的根源.产权虚置、产权关系不清,财产管理关系必然不明,并导致企业在承包中出现了一系列的短期化行为.如该削价的商品不削价,该摊的费用不摊,该提的费用不提,该培育的发展后劲不培育.从帐面上看企业完成或超额完成了承包任务,而实际上企业潜亏或包袱累累.\x0d第三,现行的产权制度是诱发企业“投资饥渴症”的根源.企业产权不清,也就是企业的投资主体不清,因而投资责任主体也必然不清,于是,大家便争相投资,盲目投资,使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使国家基本建设战线投资越压越长,大量的宝贵资源被浪费.到头来,真正承担投资损失责任的只能是各级国家财政,或者说最终损失的是国家银行.\x0d第四,现行产权制度使国家对企业背上了负有无限责任的包袱.因为企业是国家的,所以国家对企业就负有难以界定清楚的责任:企业资金周转不畅,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要找市长帮助贷款;职工发不出工资要找市长要饭吃;企业面临倒闭要找市长帮助挽救;甚至企业因负债累累被推上法庭也需市长出面调停解围…….这就自然而然地出现了一些被扭曲的怪现象:一些企业虽有暂时困难,但通过努力本可自救,但它却倒了.因为它本身没有自救的内在冲动,在企业面临倒闭的威胁时不是想法子来挽救它,而是变着法子把它搞垮,以便大家换项别的工作.还有,一些本来早已被市场淘汰的企业,或者说早已倒闭的企业却迟迟死不了,因为有市长帮助撑着.该活的未活过来,该死的却死不了,该发展的自然也很难发展起来.这病根不能不说也在于现行的产权制度.\x0d由于现行的企业产权制度有着诸多缺陷,由于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前两大阶段并未触及到解决现行企业产权制度问题,所以,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无论是从历史上还是逻辑上来看都必然要发展为第三个阶段——产权革命.\x0d这一阶段改革的基本点、着力点是改革现行的产权制度,目标是建立起产权清晰、责权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所采取的基本企业制度形式为公司制.其中最为普遍的形式将以股份制为标志.股份制与传统企业制度最明显的区别便是产权清晰化、人格化.企业经营结果做了“不折不扣”的扣除后全部归资本持有者所有.企业股东不仅关注企业当年的效益以谋求较高的分红率,同时关注企业资产的增殖以谋求股本金的升值.再是股份制企业的权力运作机制是按立法、执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原理设计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既相互补充又相互约束,使企业的权力始终按照有利于资本增值的要求来运行.现行企业制度中的劳动人事与分配环节上的弊端也将随之被消除.还有股份制企业就其性质上来讲属于股东自治,企业只服从国家法律和市场规律的领导,而不必再去做某个政府部门的下属接受行政指令,所以行政干预的问题也将随之消解.国有企业改造为股份制后,国家只对出资额承担责任,目前,所存在着的政府对国有企业负有无限责任的局面也将得到改变.所以说,以解决产权关系问题为主要特点的股份制机制,或者类似于股份制的企业体制模式,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普遍模式.这既是历史的、又是逻辑的必然.\x0d(原载(青年思想家)199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