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法律儒家化的表现论述题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5 23:23:16

汉代法律儒家化的表现论述题
汉代法律儒家化的表现
论述题

汉代法律儒家化的表现论述题
董仲舒主张德治,以阴阳学说作为其理论根据.阳为德,阴为刑,有主次之分.刑者,德之辅也.礼法必须并用.董仲舒的理论学说是在先秦儒学基础上,吸收各家学说中有益的成分,而形成的以儒法合流为特色的一种新的封建思想体系.他的“德主刑辅”思想是对孔子宽猛相济、荀子“隆礼重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它来源于先儒又高于先儒.这一思想被汉武帝采纳后,便构成了与秦朝严刑峻法和汉初无为而治迥然不同的一种新的治国方案.作为一种法制指导思想,它影响了汉武帝以后的刘姓王朝乃至整个封建时代的法制实践.
加楼上的1,2,3,4